十、95年10月18日我國籍「金○○」漁船漁具
遭大陸籍「閩晉漁5559號」漁船拖走案
(一)95年10月18日淡水海巡隊3572艇於處理「
今○○」漁船與大陸籍「閩晉漁5428號」
漁船漁事糾紛時,接獲「金○○」漁船通
報:於淡水外海約43浬作業時,漁具遭大
陸漁船強行拖走,請派艇前往處理。
(二)獲報後3572艇趕赴通報區域搜尋大陸漁船
,發現大陸籍「閩晉漁5559號」漁船網上
4具蟹籠,即通知「金」船船長到場指認
,經指認確為其所有後,兩造即協商賠償
事宜,隨後雙方達成和解,由「閩」船賠
償「金」船花蟹100斤、木瓜螺150斤(約
新台幣 15000元),3572艇即將「閩」船
驅離至中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