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95年10月18日我國籍「今○○」漁船漁具
遭大陸籍「閩晉漁5428號」漁船拖走案
(一)基隆海巡隊於95年10月18日接獲通報:我
國籍「今○○」漁船於麟山鼻外海約28浬
遭大陸籍「閩晉漁5428號」漁船拖走漁具
,請求援處。
(二)該隊獲報即通報線上10018艇前往查處,並
通報北機隊派遣寶星艦前往援處,另淡水
隊3572艇亦趕往赴援,隨後 10018艇抵達
現地登檢「閩」船,兩船達成和解,由「
閩」船賠償「今」船新台幣 1萬元及價值
10萬元漁貨。調解完畢後將「閩」船驅離
至海峽中線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