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95年10月18日我國籍「金○○」漁船遭大 陸籍「閩○○」漁船拖走漁具案 (一)10月18日本署基隆海巡隊獲報:「金○○ 」漁船於麟山鼻外海約28浬遭大陸籍「閩 ○○」漁船拖走漁具,請求援處 (二)該隊獲報即通報線上 10018艇前往查處, 並通報北機隊及淡水隊艦艇赴援,隨後10 018艇抵達現場處理,兩船達成和解,由 「閩」船賠償「金」船新台幣 1萬元及價 值10萬元漁貨。
八、95年10月18日我國籍「金○○」漁船遭大 陸籍「閩○○」漁船拖走漁具案
(一)10月18日本署基隆海巡隊獲報:「金○○ 」漁船於麟山鼻外海約28浬遭大陸籍「閩 ○○」漁船拖走漁具,請求援處
(二)該隊獲報即通報線上 10018艇前往查處, 並通報北機隊及淡水隊艦艇赴援,隨後10 018艇抵達現場處理,兩船達成和解,由 「閩」船賠償「金」船新台幣 1萬元及價 值10萬元漁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