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海巡隊自106年9月10日起至9月20日止,線上巡防艇已連續接獲第九巡防區勤務管制中心通報,在七星潭外海處,當場查獲「昇O利2號」及「泓O8號」3艘次之漁船,進行違法燈火漁業捕撈,經巡防艇登檢蒐證後,確有違反花蓮縣政府公告禁止5000瓦以上燈火,於距岸6浬內進行燈火作業之規定,均依據違反漁業法第44條第一項第4款,函送主管機關裁處。
為有效守護花蓮海洋之漁業資源及保育生態,海巡隊除積極執行「護永專案」嚴格取締外,更需要民眾共同協助,如發現漁船有不法作業情形,請立即撥打海巡118服務專線,海巡艇將立即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