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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核准從事拖網 海巡攔查依法函辦

未經核准從事拖網 海巡攔查依法函辦
  • 資料來源:艦隊分署
  • 更新日期:2017/09/21

新竹海巡隊於106年9月19日10時45分發現「福X財」漁船在新豐3浬處海域從事拖網作業,經登檢並透過安檢資訊系統查核比對,發現該船未取得拖網漁業執照。全案依違反漁業法第9條函送主管機關裁處。
為加強取締沿近海不法漁業行為,該隊透過雷情系統及各類通報等,有效掌握轄區可疑目標,如發現有違規情形立即通報線上巡防艇前往查察,遏止違規情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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