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試科目一、三等考試: (一)海 巡 行 政:國文(作文與測驗)、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海巡法規(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巡勤務、刑法與刑事訴訟法、行政法、犯罪偵查。 (二)海洋巡護科航海組:國文(作文與測驗)、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海巡法規(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巡勤務、船舶操作與船上人員管理、航海學、航海安全與氣象。 二、四等考試 海洋巡護科航海組:國文(作文與測驗)、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海巡法規概要(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船舶操作與船上人員管理概要、航海學概要、海巡勤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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