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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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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漁船若進入我國專屬經濟海域暫定執法線內,巡防機關是否予以查扣或驅離?又日本公務船若進入暫定執法線內,是否予以驅離?

一、臺日兩國已於102年4月10日簽署「臺日漁業協議」,雙方漁船在「協議適用海域」內的作業權益獲得保障;惟倘日本漁船進入非屬台日漁業協議適用之我國暫定執法線內海域,本署認為有違反相關法令之虞時,將依「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等相關規定,採取緊追、登臨、檢查,必要時,得強制驅離或逮捕其人員、扣留船舶等執法作為。

二、本署執行專屬經濟海域巡護任務,以和平方式維護我方權益,本署艦船艇倘於我國暫定執法線內發現日本公務船時,將適時採取相關監控作為,避免渠等干擾我國作業漁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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