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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緝成效

    106年5月23日18時,本局第一二總隊七星潭安檢所接獲1名女性民眾投案,陳員表示因不能安全駕駛遭花蓮地方法院通緝。18時10分,由第一二總隊司法組人員利用警政查詢系統查詢確認該民眾因不能安全駕駛遭通緝。18時15分,由七星潭安檢所所長實施逮捕並告知三項權利。18時27分,由七星潭安檢所所長等1車2人,將陳嫌帶至南海園營區製作筆錄。21時03分,因犯嫌表示不願接受夜間偵訊,隨即帶至花蓮機動查緝隊留置室,24日筆錄製作完畢後,移送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17/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