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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貪瀆不法案例

    本署○○巡防局前專員郭○○涉嫌利用偵辦走私香煙機會,以不實檢舉筆錄詐領查獲私煙之檢舉獎金,詐得不法款項逾新臺幣339萬餘元。經檢察署偵查後以郭○○涉嫌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並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裁定收押禁見,並經本署記2大過後撤職。嗣經偵查終結將郭○○提起公訴在案。

      • 更新日期:108/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