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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起

一、沿革 

本分署前身為「南部地區海岸巡防司令部」隸屬國防部體系,因海防工作歷年來均由不同單位執行,為達事權統一,專責管理。立法院於民國89年1月16日審議通過「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組織法,並奉總統公佈實施。同年2月1日正式成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依據地區巡防局組織通則成立「南部地區巡防局」;2010年2月3日修正「行政院組織法」增設《海洋委員會》,2015年6月16日,海洋委員會組織四法(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三讀通過,7月1日,總統府公布制定《海洋委員會組織法》及相關組織;2018年4月28日海洋委員會於高雄市成立,「南部地區巡防局」改名「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南部分署」。

二、任務

本分署主要任務為負責海岸地區犯罪偵防、查緝走私偷渡、港口安全檢查、海岸管制區入出管制、海上救難及海洋環境與生態資源之保護等任務,以維護轄域秩序及安全,確保人民權益。

三、未來展望

為邁向「生態、安全、繁榮」的國家海洋發展願景,落實海巡署「開放海洋、服務民眾、確保安全」的施政理念。本分署將持續以團隊集體力量,透過強化巡防區整合能力、加強不法情資蒐報及運用,有效執法,確保國家整體安全,並致力於海洋環境及資源之維護,隨時備便,提供民眾海域活動安全之最佳服務。

    • 更新日期:10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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