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保育護永專案 阮的大海阮來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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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近海漁業執法合作專案

  近年我國沿近海地區從事違法拖網、破壞漁業資源情形為社會經常關切之重點,為強化沿近海違法漁業取締工作,本署與農業部共同訂定「沿近海漁業執法合作專案計畫」,結合海巡人員執法經驗及漁政人員專業識能,於海上實施共勤機制,藉由聯合執法,防範非法漁業活動,維護漁業資源永續利用。

  本署持續與農業部合作加強查處漁船攜帶電、毒、炸魚作業之非法漁具、嚴格取締沿近海違規拖網漁業、盜採珊瑚及其他特定漁業之違法濫捕行為,並於每月15日將前月取締查處情形公布周知。

一、取締重點

依法執行非法拖網漁業、珊瑚漁業、飛魚卵漁業、魚鱙漁業、鯖魚漁業、燈火漁業及刺網漁業等特定沿近海漁業,及其他違反漁業資源保育、保護事項。

二、法令依據

(一)中央法令

1、海岸巡防法

2、漁業法、漁業法施行細則

3、農業部公告台灣地區拖網漁船禁漁區位置及有關限制事宜及漁船違規拖網作業及從事未經核准漁業處分基準

4、鯖魚漁業管理辦法

5、漁船兼營珊瑚漁業管理辦法及兼營珊瑚漁業漁船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

6、兼營飛魚卵漁業之管理及應遵行事項

7、地方主管機關訂定刺網漁業管理規範原則

8、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

9、沿近海漁船捕撈蟳蟹類漁貨管制措施

10、漁船捕獲鯊魚魚鰭處理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

(二)地方法令

配合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漁業法第44條各款規定公告事項,執行違法漁業之取締、蒐證、函(移)送事宜。

 

三、本署執行沿近海漁業違規取締查處情形

護永專案沿近海漁業違規取締查處情形-圖表

 

 

護永專案沿近海漁業違規取締查處情形-表格

 

 

    • 更新日期:11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