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污染防治

台灣四面環海,藍色、美麗的海洋孕育獨特的海洋文化,同時創造了我們的經濟奇蹟。當台灣努力拼經濟時,也要重視海洋環保問題,讓海洋成為我們親近大自然的捷徑。
依據「海岸巡防法」,本署負有執行海洋環境保護及保育事項之職掌,90年初發生「阿瑪斯號」貨輪漏油事件,造成南部海岸嚴重污染,也喚起國人對海洋污染防治的重視。
本署在事件發生後,除加強與環保署合作,研訂緊急應變計畫、污染防治設備運用規劃及污染防治作業手冊外,並逐步採取相關執行作為,以強化海洋污染防治專業能力。
◎執行作為
一、籌購應勤設備:
由環保署移撥或逐年編列預算購置海洋污染
防治裝備及器材,以因應突發狀況。
二 、籌建專業艦艇
本署分別於92年12月及95年 3月接收環保署
新建之海上除污平台工作船1艘及3艘,經整
體規劃後,分別配置於基隆、台中、高雄及
澎湖服務。
三、專業訓練
(一)國內訓練:除參加環保署人員訓練所舉
辦之各項污染防治班次訓練外,並於本
署台中清水「海洋污染防治訓練基地」
自訓各項海污訓練,96年度共辦理2梯
次共6期,計招訓240人次。
(二)國外訓練:90年起派員至美國、日本、
英國、加拿大及新加坡等國家接受IM
O1級及2級海洋污染應變指揮訓練,96
年派遣3人赴美參與「美國海洋油及化
學品污染緊急應變體系研習訓練」。今
後仍將賡續配合環保署選派人員出國訓
練,以提昇海上污染應處效能。
(三)每年均派遣巡防艦艇及各類裝具及人員
,參與各縣市政府環保局舉辦之海洋污
染實兵演練,92年計11次,93年計16次
,94年計9次,95年計11次,96年計17
次。
◎造成海洋污染常見原因
台灣地處東西文化、大陸和海洋交會位置,擁
有豐沛的海洋資源,也是亞太地區的海運樞紐
。由於陸上資源及生活空間有限,加以經濟發
展及土地開發,造成河川、沿岸污染,甚至擴
及海洋,影響海洋環境與生態。本署執行海洋
環境保護及保育事項,並依法對違法者取締、
蒐證及移送。為確保海洋資源之永續利用,民
眾如發現污染情事,請撥打「 118」報案電話
通報,本署即派遣船艇及人員處理。
造成海洋污染常見原因如下:
一、海域油井
二、煉油廠
三、港口船塢
四、油輪裝卸
五、船難事故
六、船隻不慎操作或維修
七、外海單點繫泊洩油浮筒設備損壞
八、陸上工廠不當排放
九、不肖業者違規傾倒
◎未來展望
為維護臺灣海域海洋生態,本署除賡續籌建污
染防處能量,加強專業人員訓練外,並將朝建
置全國北、中、南、東四區海洋污染防治基地
努力,以能迅速抵達事故海域,有效防止污染
擴散,並提昇防治效能。


◎重要案例
一、96年11月22日執行柬埔寨籍「寶馬○號」
」貨輪攔淺處理案
二、96年1月13日查緝大陸籍「偉達○號」貨
輪違法排放污水案
三、95年12月24日馬爾他籍「吉尼號」貨輪擱
淺油污外洩案
四、95年7月15日印尼籍「DEWIBUNYU」化學輪
」翻覆案遭撞擊沉沒案
五、94年10月10日韓國籍貨輪「SAMHO BROTHER
」遭撞擊沉沒案
六、94年 7月18日台南安平籍「永昌輪」砂石
船擱淺漏油案
七、94年 7月11日「蒙古籍幸福城號」貨輪於
綠島海域排放廢油案
八、94年 6月30日「皇家太平洋」郵輪於高雄
港碼頭翻覆油污案
九、94年 2月18日蘇澳籍「合滿成號」於碼頭
漏油案
十、93年10月21日金門電廠儲油槽溢油案
十一、93年 7月15日中油工程船「軒轅二號」
漏油案
十二、93年 6月15日協進六號油污處理平台翻
覆沉沒案
十三、93年 3月18日巴拿馬籍「順通號」貨輪
擱淺案
十四、93年 2月28日中油輸油管線漏油案
十五、90年 1月14日希臘籍「阿瑪斯號」漏油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