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入海巡署
依本署及所屬機關組織法律規定,本署係屬軍、
警、文併用機關,海洋巡防總局係屬警、文併用
機關,海岸巡防總局及各地區巡防局係屬軍、文
併用機關,是以,本署及所屬機關於進用軍、警
、文不同身分人員時,係分別依各該人員適用之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警察人員管
理條例」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等相關法令規定
辦理。茲將如何加入海巡署行列分別說明如下:
一、軍職人員部分:
(一)本署每年均會衡酌軍士官兵退除情形,
騰缺配合國防部辦理志願役專業軍官、
義務役預備軍、士官及志願役士兵招募
時,委請國軍人才招募中心辦理代招作
業有意願至本署服務者,可進入國軍人
才招募中心網站( http://exam.mnd.
gov.tw )參考報名及考試等相關資訊。
(二)另本署每年亦向國防部申請各軍事院校
正期生部分員額,於各校學生畢業前抽
籤分發本署服務。
二、警職人員部分:
(一)具警察官任用資格者:依照「警察人員
管理例」第 9條規定:「警察人員由內
政部管理,或交由直轄市政府管理。」
您如係現職警察人員,可先向現任職機
關提出申請,並依行政程序報由內政部
警政署核轉本署海洋巡防總局列冊,俾
供該總局遇缺遴用。
(二)警察特考:本署配合內政部警政署請辦
警察特考水上警察類科,有意報考者,
可進入考選部網站( http://www.moex
.gov.tw ),參考報名、考試等相關資
訊。
三、文職人員部分:
(一)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本署及所屬機
關職務如有出缺,擬進用他機關文職人
員(含非現職公務人員)時,均依「公
務人員陞遷法」等規定辦理公開徵才。
有意願至本署服務者,可進入行政院人
事行政局網站參考本署及所屬機關職務
出缺徵才情形,再檢具相關資料應徵。
(二)海巡特考:本署原則上每 2年檢討缺額
情形,請辦海巡特考,並區分「海巡行
政」、「海巡技術」 2個類科,有意願
報考者,可進入考選部網站,參考報名
及考試等相關資訊。
(三)公務人員高普考及身心障礙特考:本署
每年配合公務人員高普考及身心障礙特
考,衡酌職缺情形提報缺額,有意願報
考者,可進入考選部網站,參考報名及
考試等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