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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年度施政績效報告
壹、前言
一、本署依據行政院96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
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當前社會
狀況及本署未來發展需要,編定96年度施政
計畫,其目標與重點如次:
(一)充實巡防能量,維護臺灣地區海域及海
岸秩序:
1.整體規劃購建各式巡防艦艇及執法裝
備,充實岸海巡護能量,有效發揮聯
合勤務效能。
2.籌建海巡母港基地,規劃整建老舊廳
舍,改善基礎生活設施,提升執勤環
境品質。
3.持續推動「安海專案」、「晴空專案」
等專案工作,擴大查緝槍、毒及活(屠)
體走私與偷渡犯罪,維護社會治安及防
疫安全。
4.加強重大組織性、集團性犯罪案件偵
辦,促進國際執法及情報交流合作,
拓展國際及兩岸共同打擊海上犯罪機
制。
5.強化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貫澈公權力
執行,達成「保障合法、打擊非法」目
標。
6.賡續協調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增加偵巡
架次,強化海上巡緝效能。
7.掌握反恐危安情資,提升海巡特勤能
量,防範海上不法危害,安定社會民
心。辦理海安聯合演訓,強化海上反
恐應變能力。
8.賡續維護及精進指管通資情監偵系統,
整合三度空間通聯機制,提升海域執
法能量。
(二)提升海洋事務處理能量,強化海洋資源
保護利用:
1.密切注意週邊海域爭端情勢,強化東沙
等離島建設,擴大巡護範圍,維護國家
海洋權益。
2.加強領海及專屬經濟海域巡護密度,賡
續執行淨海工作,取締違法越界捕撈,
維護海上交通秩序。
3.健全海上防災緊急應變體系,提升海洋
污染處理能力,保護海洋環境,永續海
洋生態。
4.提升海上救難能量,結合民間團體救難
資源,建立區域搜救網絡,完善海上災
難救援機制。
5.運用公民營訓練資源,推動核心職能訓
練,厚植海事專業知能,培育海洋事務
專業人才。
6.配合政府開放海洋政策,推動全面開放
海岸管制區,營造民眾親海環境。
7.強化海洋事務研究發展,加強國際合作
交流,宣導國家海洋政策。
(三)提升行政效能,加強為民服務,保障人
民權益:
1.配合政府再造政策,調整機關組織,提
升行政效能。
2.落實安檢作業資訊化管理,精進漁港安
檢效能,兼顧安全及便民。
3.強化118專線效能,加強海巡服務宣導,
建立優質形象,爭取民眾認同。
4.賡續推動網路申辦服務,落實政府e化
政策。
5.結合民間資源,協力推動海巡治安社區
化工作,擴大海巡服務範圍。
6.持續辦理民意調查,掌握民意趨向,提
供政策制定參考。
7.強化海巡法規資訊系統規劃管理,健全
法制業務,落實依法行政。
二、本署依鈞院「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施政績效評
估要點」,於91年3月26日成立策略績效評
估小組,小組成員分別為本署各幕僚單位主
管、海洋及海岸巡防總局總局長;依據本署
94至97年度中程施政計畫,策訂完成「提升
海洋事務處理能量,強化海洋資源保護利用
」等5項策略績效目標,據此分別訂定各年
度績效目標;為如期完成本署96年施政績效
評核作業,本署各執行機關及單位依限至「
政府施政計畫管理系統」登錄自評資料,本
署即依各自評機關及單位登錄資料,逐項審
查及核算並予綜彙後,交付施政績效審查委
員審查,為求週延,審查委員係由本署企劃
處、巡防處、情報處、人事處、會計處、政
風處及勤務指揮中心主管組成,各委員除對
綜彙資料先行完成書面審查外,並於96年2
月27日召開「本署96年施政績效評核」會議
,就審查意見共同研商、詳實審議,會議由
本署謝主任秘書添進主持,各執行機關及單
位出席說明及研討,依審議結果完成「本署
96年施政績效報告」。
三、因應經濟環境變異,台灣海域執法環境及海
洋事務亦隨同變遷且多元繁雜;回顧本署96
年施政績效,不管在「海域執法」、「海事
服務」或「海洋事務」方面都有特殊具體成
果,達成預定施政目標與重點。在未來的一
年,本署仍以3大核心任務為主軸,於原有基
礎上更為精進與多元,期能為國人建構更穩
定、更安全的生活環境。
貳、近3年機關預算及人力
參、目標達成情形暨投入成本
肆、未達目標項目檢討
伍、推動成果具體事蹟
陸、績效總評
柒、附錄:前年度行政院複核綜合意見辦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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