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架構圖描述:
本署置署長一人、政務副署長一人、常務副署長二人及主任秘書一人,下設企劃處、巡防處、情報處、後勤處、通電資訊處、秘書室、人事處、會計處、政風處、勤指中心、教育訓練中心、海洋事務研究委員會、法規委員會、訴願委員會、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海岸巡防總局、海洋巡防總局。
海洋巡防總局下設巡防組、海務組、船務組、後勤組、勤指中心、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督察室、人員研習中心,並下轄第一至第一六海巡隊、北中南東機動海巡隊、直屬船隊。
海岸巡防總局下設巡防組、檢管組、情報組、後勤組、通資組、勤指中心、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督察室、人員研習中心,警衛大隊、通資作業大隊,並下轄北部地區巡防局、中部地區巡防局、南部地區巡防局,東部地區巡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