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本總局印信蓋用及典守事項。 〈二〉關於公文處理之規劃、督檢及收發、分辦事項。 〈三〉關於週報、會報之規劃、紀錄整理及分行事項。 〈四〉關於各項會議〈報〉、活動行程管制事項。 〈五〉關於歸檔案件之點收、分類、編目、典藏、清點、借調及保管事項。 〈六〉關於已失效檔案之處理事項。 〈七〉關於對署長〈含〉以上長官「簡報」資料之蒐整及製作事項。 〈八〉關於不屬其他各處、中心公文之分發及簽陳裁處事項。 〈九〉其他有關文書管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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