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導覽
為提供民眾公平公開獲得政府資訊權利,本署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提供本署公開政府資訊單一窗口,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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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本署網站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連結以及目錄,方便民眾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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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提供政府資訊公開法問答集,協助民眾掌握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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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政府資訊作業資訊相關規費標準。
如果您對政府資訊公開法並不熟悉,建議您先閱讀「政府資訊公開法問答集」,瞭解您的權益。
◎本署政府資訊公開服務的範圍
本服務園地為便利民眾取得政府資訊,雙管齊下:除規定民眾依法可向政府申請提供,並規定政府機關主動公開之資訊範圍。
首先,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政府必須主動適時公開的資訊內容,以免這些與民眾權益攸關之施政、措施及其他有關之政府資訊過時,影響民眾權益。這些主動公開資訊多半會以政府網站、政府公報、記者會、說明會等形式或其他公開陳列方式提供。本署以網站為公開管道之一,彙整本署主動公開資訊連結如下。
其次,如不在主動公開範圍之資訊,只要不違反國家機密、民眾個人權益,均可書面向政府申請提供,各政府機關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訂定相關的服務申辦程序,民眾按規定提出申請即可。
◎如何取得本署主動公開資訊?
另本署為方便民眾從政府資訊公開角度瀏覽資訊內容,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明訂之「主動公開政府資訊之範圍」,彙整本署網站相關連結如下:
主動公開
政府資訊項目 |
說明 |
本署網站
內容連結 |
一、條約、對外關
係文書、法律
、緊急命令、
中央法規標準
法所定之命令
、法規命令及
地方自治法規 |
依據現行政府機關規定,條約、法律與中央法規等,皆由政府公報制度與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彙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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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機關為協
助下級機關或
屬官統一解釋
法令、認定事
實、及行使裁
量權,而訂頒
之解釋性規定
及裁量基準 |
依據行政程序法規定,裁量基準與函釋應於公報發佈。本署無該類內容,裁量基準與函釋多由各部會訂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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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機關之組
織、執掌、地
址、電話、傳
真、網址及電
子郵件信箱帳
號 |
均於網站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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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指導有關
文書 |
本署相關行政指導文書統一由各部會依據執掌發佈 |
無 |
五、施政計畫、業
務統計及研究
報告 |
施政計畫與研究報告均有現行公開機制,由專責機關彙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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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預算與決算書 |
預算與決算書由本署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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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請願之處理結
果及訴願之決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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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書面之公共工
程及採購契約 |
書面契約本署提供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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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支付或接受之
補助 |
本署現已支付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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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合議制機關之
會議紀錄 |
本署非合議制機關,故無該類資訊 |
無 |
除上表所整理之本署主動公開資訊連結,您還可透過下列管道取得政府資訊:
◎如何申請本署政府資訊?
請填寫政府資訊申請書,郵寄至本署由專人為您處理。並建議您可優先應用本署網站,以縮短您取得政府資訊之作業時間,歡迎您善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