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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四面環海,海上活動日益頻繁,為維護海上航行安全,救助遇難船舶,當船舶發生沉沒、擱淺、碰撞、失火、爆炸等海難事故,本署以緊急人命救助為第一要務,並執行海岸地區災難救助,保障民眾海上作業與遊憩環境安全,另協助緊急災害應變,健全整體災害防救機制。
1.2008年至2016年2月執行救生救難案件4,317件,救援1,620艘船舶,救護8,789人(本署公統數據)。
2.我國「海研五號」不幸於2014年10月10日下午5時許於澎湖奎壁山東南方約4.6浬處失去動力、進水,隨後沉沒;時值黃蜂颱風外圍環流及東北季風強勁吹襲下,海象極度惡劣,本署第一時間成立應變中心,派遣1艦4艇前往救援,並與國防部等機關跨部會合力救援,船上45人全數救起(2人不幸罹難),為近年來最成功海難救援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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