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禮貌

壹、 依據:

行政院頒「全面提昇服務品質方案」暨本局「提昇行政效率及加強為民服務」實施方案辦理。

貳、 目的:

本局為落實為民服務工作,以真誠、熱忱之工作態度與履行「以民為主、 以客為尊」之工作精神,貫徹至每位服務人員,並以整潔端莊之服裝儀容, 祥和親切的面容,加強為民服務,建立公務人員新形象。

參、 實施單位:

本局各科、室、中心、岸巡總、大隊。

肆、實施要點:

  1. 聽到電話鈴響,應迅速接聽,告知自己的單位與姓名,並致問候語如「您好」、「您早」。
  2. 確認對方(單位、姓名)後應即說「有何指教」或「有機會為您服務嗎?」以瞭解其電話來意。
  3. 對方的詢問事項不要作沒有把握的回答,凡個人不能做主的事項,可轉請主辦人員或主管親自接聽處理。
  4. 全神注意對方的談話,必要時,筆錄其談話內容,並復述一遍,求其正確。
  5. 電話交談中始終保持溫和友善態度。
  6. 代為呼叫尋人時,應迅速呼叫,如對方指名之同仁不在時,應說明原因並請其留下電話號碼及姓名,以便轉達。
  7. 如對方撥錯電話時要溫和告知。
  8. 對於查詢案件是否辦竣之電話,承辦人應儘予詳實圓滿的答覆,如有應辦畢而未辦畢者應查明原因據實告知對方,並以「對不起」、「抱歉」、「我們會馬上改進」等語表示歉意。
  9. 民眾或其他單位人員電話詢問相關法令或疑問時,應切實依據對方所詢事項給予正確及肯定答覆,如仍有疑問者,可轉請主管接聽處理。
  10. 先確定對方電話號碼後才開始撥號。
  11. 通話內容要把握重點,作扼要說明,語句力求明確。
  12. 電話交談中切勿因個人情緒,影響溫馨氣氛。
  13. 確定對方回答內容,必要時應筆錄以免忘記。
  14. 結語應客氣,勿忘記說「謝謝您」、「拜託」、「不要客氣」、「打擾了」等語。
  15. 話筒應先俟對方放置後再掛上。
  16. 撥錯電話時,應禮貌地表示歉意!對不起我撥錯了。
  17. 藉由電話禮貌施行,營造「和諧溫馨」的辦公環境,拉進和民眾的距離,提高為民服務成效。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