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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救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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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達港籍「洪O霞1」舢舨失去動力協處案

3月23日18時49分,第六巡防區指揮部接獲118專線報案:稱其駕駛「洪」船失去動力,請本署協處;19時25分,第四海巡隊PP-10051艇抵達現場海域,協助故障排除未果,考量夜間視線不佳且所在處為商貨輪航道,有航安顧慮,續於20時24分,由PP-10051艇拖帶「洪」船前往安平漁港;22時22分,靠泊安平漁港安檢所執檢區,經檢查未發現異常情事。
  • 資料來源:南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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