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署依據行政院106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針對經社情勢變化及本署未來發展需要,編定106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與重點如次:
(一)精進周邊海域監控與情蒐機制
1、精進周邊海域監控與情蒐機制:整合國內產、官、學、民多面向基資,設計預警制度,強化周邊海域監控效能,並維護現有雷情監控整合平臺正常運作,支援各級勤務順遂。
2、積極布局國際參與:拓展海巡外交,活絡與東南亞國家海上執法機關交流互動,積極爭取參與「北太平洋海巡論壇」與「亞洲海巡論壇」。
3、廣蒐民情建言:落實海巡服務座談機制,強化民眾建言興革意見與處理效能,廣拓服務項目及管道,擴大民眾參與層面。
(二)妥善資訊服務及資安防護:維護有線、無線、網路、資訊基礎設施及核心系統穩定運作,並落實資通安全防護管理及海域目標監控,建構安全穩定之公務資訊環境,確保海巡工作執行順遂。
(三)提升立體化執勤能量
1、提升立體化執勤能量:藉由巡防艦與直升機組合作業,建立三度空間執勤能力,展現更有效率之海上執法及救生救難效能。
2、巡防艦艇長期汰建規劃:
(1)配合「國艦國造」政策,盤點目標達成所需量能,兼顧噸位與機動性,規劃續階艦艇發展籌建方案。
(2)落實執行「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賡續辦理海巡艦艇籌建、汰換及延壽,提升海域巡防能量。
3、接軌國際特勤反恐:強化特勤隊機動效能,定期配合實兵驗證,派員參加警政署與國軍反恐訓練,厚植快速應處能量;積極爭取參與國際聯合反恐及搜救演練,提升特勤人員執勤戰力。
(四)推動募兵政策,精實人力結構
1、推動募兵政策,精實人力結構:配合組織調整規劃,精實所屬全軍職單位人力配置結構,並強化招募機制與策略,同時降低義務役來源需求,提升整體用人效能。
2、深培技能潛能激發:落實各項職前與在職訓練,提升訓練精度與強度,期以培育優質海巡人員,型塑優質環境,激發職員內在潛力。
3、建構海巡海軍互援機制:加強所屬海洋總局、海岸總局同仁與海軍人員之訓練與交流,建立相互支援機制,確實發揮加乘效果。
(五)查處臺海越區漁捕:加強取締非法越界陸船,針對北方三島、金門、馬祖及澎湖等重點海域適時辦理擴大威力掃蕩專案,採取重懲重罰措施,以嚇阻越界情事。
(六)強化專屬經濟海域護漁作為
1、強化專屬經濟海域護漁作為:執行北方、東方及南方專屬經濟海域巡護,並視漁汛期與突發事件需求,機動調整巡護頻度,維護我國主權及漁民作業權益。
2、落實公海漁業巡護:配合漁政主管機關政策,派遣巡護船執行太平洋公海海域巡護任務,拓展外交及善盡國際漁業管理責任。
(七)查緝走私偷渡:加強組織性、集團性重大犯罪偵查,拓展國際及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聯繫管道,全力掃蕩走私偷渡等不法活動,維護社會安全秩序。
(八)強化海域安全:循藉全民國防教育及辦理海洋相關活動等多元管道,與地方政府策略聯盟,深化人民對於海洋之認知與思維。
(九)維護海洋環境資源
1、維護海洋環境資源:精進救生救難效能,建立區域搜救合作機制,並積極參與海污防治訓練及演練,加強取締非法捕撈及海洋污染等行為。
2、鼓勵學術研究敦促跨界合作:補捐助國內大專校院與研究機構從事海洋研究與活動,與海洋學界建立交流合作管道,進而推廣海洋教育並提倡學術研究,以掌握國際海洋發展趨勢,適時調整本署施政方向。
(十)妥適配置預算資源,提升預算執行效率
1、配合重大政策推動期程,以零基預算精神,確實檢討無繼續性或一次性支出項目,審慎評估概算合理性,以撙節預算容納新興計畫。
2、落實辦理資本支出計畫評估作業,以充實計畫庫,並核實評量資本計畫優先順序及合理預算額度,發揮資源效益最大化。
二、為辦理施政績效評估作業,本署依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106年度施政績效評估作業注意事項」,由各主辦機關(單位)就業管14項關鍵績效指標,先行至「行政院政府計畫管理資訊網」登錄自評資料,經研考單位初步審視,並簽准於107年2月5日由胡政務副署長主持,邀集本署海洋、海岸總局副總局長,以及各處室中心等單位主管,召開「本署106年度施政績效評估會議」,檢討年度績效目標執行成果,以客觀合理完成各項指標初核結果審定。
三、回顧本署106年度施政績效,在「維護國家海洋權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之施政理念下,無論「海域治安」、「維護漁權」、「救生救難」、「海洋事務」及「海洋保育」方面均獲致具體成果,達成預定施政目標與重點。未來一年,本署雖面臨組織變革,仍將於現有基礎上全力以赴,落實「海洋國土守護者」的責任,朝創造「更優異的績效、更優質的服務」目標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