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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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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官籍「安O祥」漁船誤捕活體海龜協處案

4月12日11時35分,第一一岸巡隊蚵子寮安檢所接獲「安」船進港時通報,於興達港西方1.5浬誤捕1隻活體海龜,請本署協處;11時48分,經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研判該品種為「綠蠵龜」;14時31分,由海生館協力廠商載回收容。
  • 資料來源:南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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