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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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樺加沙颱風海上陸上警報發布 海巡署南部分署籲勿觀浪 違者依法開罰

樺加沙颱風海上陸上警報發布  海巡署南部分署籲勿觀浪  違者依法開罰
  中央氣象署於今(21)日下午5時30分發布「樺加沙」颱風陸上颱風警報,另高雄市政府及屏東縣政府均已公告警戒區,海巡署南部分署針對高雄旗津、西子灣及屏東小琉球、墾丁南灣、白沙、後壁湖等遊憩熱點加強巡查。

  海巡署南部分署表示,前次「丹娜絲」颱風發布陸上颱風警報期間,本分署針對違規進入公告警戒區的民眾,共計開立2張舉發單,並經高雄市政府裁罰5萬元,再次呼籲民眾如進入公告警戒海域、岸際、堤防及港區逗留或觀浪,將依災害防救法逕行舉發,並由地方政府裁罰5萬至25萬元。

  海巡署南部分署表示,颱風期間沿岸海象變化快速,強烈浪潮具破壞力,民眾切勿前往岸際觀浪或戲水,以免發生落海、受困等危險.如發生緊急危難事故,可撥打海巡署「118」報案專線。


新聞聯絡人:科員廖婉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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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F4790@cga.gov.tw
  • 資料來源:南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25/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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