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東部分署第一三岸巡隊新港安檢所及第一機動巡邏站人員,於114年9月23日7時許,依臺東縣災害應變中心發布之劃定公告管制區執行岸際勸離勤務,巡查至成功鎮白守蓮一帶時,發現2名民眾無視劃定公告管制區(公告劃定「本縣海域、港口、海岸、山區及各溪流區域範圍」為颱風期間管制區,非持有通行證件,不得進入),進入海岸管制區,隨即由海巡人員向2名民眾告知此行為已違反災害防救法所列規範,並逕行開立舉發單,後續將函送臺東縣政府裁處。
「樺加沙」颱風海上、陸上颱風警報發布期間,海巡署已完成各項勤務規劃與救生救難裝備整備工作,為維護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亦同步配合地方主管機關,對進入劃定公告管制區域內之民眾進行舉發。
海巡署東部分署第一三岸巡隊呼籲:颱風期間縣市政府發布劃定公告管制區,未經許可進入管制區域,本隊將依法開立舉發單並函送縣政府裁處,依災害防救法第55條可裁罰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為確保民眾自身安全,切勿前往海邊、岸際觀浪及遊憩。再次呼籲,民眾可多加利用「GoOcean海洋遊憩風險平臺」掌握即時海象、風速及海流數據,並留意相關災害管制資訊,提高風險意識,確保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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