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回上頁
友善列印
Facebook分享
Line分享

海巡新聞

title-none

民眾無視颱風警報發布港區垂釣 海巡依災防法開立舉發單

民眾無視颱風警報發布港區垂釣  海巡依災防法開立舉發單
  114年7月6日12時20分,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一一岸巡隊興達漁港安檢所運用港區監視系統實施港區巡查時,赫然發現2名民眾竟於高雄市政府發布禁(限)制令(漁港區域、沿海海岸地區為禁戒區)期間,除未經許可進入警戒區域外,並搭乘類船型浮具於港區疑似從事垂釣活動,海巡人員立即以廣播方式告知此行為已違反災害防救法;另為確保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海巡人員旋即駕駛橡皮艇戒護民眾靠岸,並告知相關法規後,逕行開立舉發單,後續將函送高雄市政府裁罰。

  「丹娜絲」颱風海上陸上颱風警報發布期間,海巡署已完成各項勸離勤務及救生救難裝備等整備工作,嚴陣以待,另為維護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亦同步配合地方主管機關,對違規進入公告警戒區域內民眾逕行舉發。

  南部分署第一一岸巡隊呼籲:颱風期間禁(限)制令發布時,如未經許可進入警戒區域,海巡署將依法開立舉發單函送縣(市)政府裁處,依災害防救法可裁罰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另為確保自身安全,勿前往海邊、岸際觀浪及遊憩,如發生緊急危難事故,可撥打海巡署「118」報案專線。


新聞聯絡人:科員魏慈怡
行動電話:0932-689600
聯繫電話:06-7861819轉811261
Email:L2241@cga.gov.tw
  • 資料來源:南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25/07/07

回頁首
回上頁
lp.xsl:NoDeptLPRwd,cp.xsl:NoPoCpRwd
關閉頁腳選單 Close Fat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