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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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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達港籍「東O發22」漁船誤捕活體海龜協處案

3月14日12時10分,第一一岸巡隊蚵子寮安檢所人員接獲「東」船進港時通報,於彌陀漁港西方3.5浬作業時,誤捕1隻活體海龜,請本署協處;12時42分,經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研判該品種為「欖蠵龜」;16時33分,交由海生館協力廠商載回收容。
  • 資料來源:南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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