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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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金樽籍船筏誤捕乙隻海龜野放案
106年1月29日17時55分,本局第八二岸巡大隊值日官接獲金樽安檢所所長通報,金樽籍船筏「東oo」進港時,船主張oo通報安檢人員於出海作業誤捕乙隻海龜,隨後將其拉上船隻並先行將魚網先行割除後載回港內,請派員協助處理。17時56分,由金樽安檢所人員檢視海龜情形並立即拍照記錄,經目視檢查後發現海龜活動力正常無明顯外傷,另持續以海水保持濕潤及測量海龜身形(長約50公分、寬約32公分)。17時59分,聯繫台東縣政府秘先生獲覆,經檢視八二大隊蒐證照片,海龜品種為綠蠵龜,活動力正常,請協助實施野放。18時20分,已將海龜帶至七里海灘實施野放完畢。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17/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