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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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漁港接獲漁船誤捕巨口鯊乙隻處理情形
106年5月16日09時,本局第一二總隊花蓮漁港安檢所接獲「漁oooo號」漁船船主主動依規定通報捕獲巨口鯊乙隻,進入花蓮漁港後,由花蓮漁港安檢所所長發動檢查,經船長吳嘉濱告知:於花蓮海域捕獲巨口鯊並已通報相關單位到場協處。09時10分,漁會查報員高小姐抵達現場紀錄。09時11分,花蓮區漁會向先生抵達現場。
09時27分,經初步丈量體長約17公尺、體重約700公斤,並由漁業主管機關採樣後,將魚體交由船主拍賣利用。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17/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