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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緝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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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獲綠島籍娛樂漁業漁船載運乘客發生超載

106年07月05日09時10分,本局第一三岸巡總隊綠島安檢所值班人員回報,綠島籍「海oo」(以下簡稱「海」船)兼營娛樂漁業漁船(乘客限載13員)於08時35分報關出港,安檢人員實施安檢時發現有超載情事(乘載遊客14員),經勸導後1名遊客先行下船,確認搭載人數符合規定後遂航行出港,安檢人員則利用港區監控系統監視出港;惟該船航出港嘴時,安檢人員透過港監發現「海」船由港嘴外航行返回原停泊處,疑似搭載一名遊客後立即快速航行出港。經查「海」船係為載客至綠島石朗龜灣(距港口約500公尺)實施潛水活動,每趟次約40分鐘,現場由綠島安檢所副所長帶隊於岸際實施監控,第十五海巡隊線上巡邏艇PP-2025艇位於烏石鼻東南方2海浬,距離「海」船約35浬。10時05分,「海」船入港,經實施人員查核及安檢後,確有超載情事(乘客限載13員,本次出港遊客14員)。本案經查「海」船係為兼營娛樂漁業漁船,漁業執照明訂為船員人數3人、乘客定額13人,其「海」船出港為船員3人、載運乘客為14人(超載1人),後續由第一三岸巡總隊依「娛樂漁業管理辦法」第24條第一項第二款,函送主管機關裁處。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17/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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