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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緝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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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石梯安檢所查獲花蓮賞鯨船乙名遊客限制出海處理情形

106年08月13日09時46分,本局第一二岸巡總隊石梯安檢所副所長回報,於09時40分輸鍵「海oo號」賞鯨船乘客名單時發現陳姓民眾於103年8月26日遭桃園地方法院發布限制出海。10時37分,新社雷達操作員偵測賞鯨船目前位置在石梯東方1.5浬處,持續向南航行,並由新社雷達及石梯守望全程掌握該目標動態。10時49分,經查桃園地方法院尚未解除陳姓民眾限制出海處分。11時13分,新社雷達操作員通報「海oo號」賞鯨船即將進港。11時15分,賞鯨船進入石梯漁港,由石梯漁港安檢所副所長帶隊4人發動檢查。11時18分,經安檢人員清點無誤(船員3員、乘客58員),另對陳姓民眾實施身分核對確認為本人無誤,並告知其仍遭桃園地方法院限制出海等情,本案後續由第一二岸巡總隊函文至桃園地方法院。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17/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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