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救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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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大清水岸際發生民眾溺水救援情形
106年08月27日11時54分,本局118報案專線接獲花蓮縣消防局轉民眾報案,於花蓮縣大清水岸際發生民眾溺水,請本署協助救援。12時12分,聯絡報案人周女士,獲覆其孫子鄭姓民眾與隔壁鄰居一同前往大清水岸際戲水不慎溺水,鄭員自行游上岸後立即電話通知請求協助轉報救援。12時22分,海巡艇抵達大清水海域實施搜救。12時35分,板下所長1車2人及新秀消防隊1車5人抵達大清水海灘岸際,發現「白」姓溺者已由「鄭」員救起,隨即由消防隊員實施CPR。13時05分,搜救直升機抵達大清水海灘岸際執行吊掛救援,並於13時10分完成吊掛。13時10分,花蓮縣新秀消防隊救護車1車4人抵達秀林國中。13時15分,第一二岸巡總隊支援人員3車8人,抵達秀林國中協助直升機吊掛及溺水者後送事宜。13時19分,空勤總隊人員將溺者吊掛至秀林國中操場,並由消防局救護車載運至國軍花蓮總醫院急救。13時32分,第一二岸巡總隊司法組抵達國軍花蓮總醫院。14時10分,國軍花蓮總醫院表示急救無效,宣佈死亡並開立死亡證明書。14時15分,死者家屬抵達國軍花蓮總醫院,另全案後續相驗事宜由第一二岸巡總隊司法組管制辦理。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17/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