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7月12日14時10分,第十二巡防區接獲第九海岸巡防總隊料羅商港安檢所通報:14時,料羅X光機執勤人員執行貨輪之快遞貨物檢查時,查獲大陸蜜棗2箱(30包)共計31.57公斤,14時13分,巡防區陳管制官回報副召集人總隊長上情,14時25分,由料羅商港安檢所所長開箱查驗清點並全程錄影照相存證,總計查獲大陸蜜棗2箱(30包)共計31.57公斤,14時40分,嚴所長回報:寄(收)件人聯絡未果,將交由司法組接續偵辦事宜,15時25分,司法組依涉嫌違反「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第26條,填寫貨品扣押三聯單後押返總隊部,協請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金門辦事處辦理後續偵辦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