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9月24日11時50分,兩岸客輪「海O號」進港泊靠台中港19號碼頭,12時,台中港CIQS各聯檢單位依權責於旅客服務中心實施入境通關安檢,12時45分,台中商港安檢所接獲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台中港分隊邵分隊長通報:「入境大陸旅客林OO於99年持假證件在臺灣桃園縣觸犯人口販運防制罪由桃園地檢署101年發布通緝,立即由台中商港安檢所陳所長及台中港務警察總隊濱海王副中隊長前往協處,13時05分,由台中港務警察總隊濱海中隊、台中商港安檢所及關務署台中關對林嫌實施行李及人身檢查(搜索)後,立即由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台中港分隊帶回偵訊,18時,陳所長接獲移民署通知,於18時25分會同台中港務警察總隊濱海中隊將林嫌押解至台中港務警察總隊,並由台中商港安檢所製作移辦單,移交台中港務警察總隊辦理後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