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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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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漁港有漁船誤捕巨口鯊乙隻處理情形

107年5月20日03時,東部分署第九巡防區指揮部管制官接獲花蓮漁港安檢所值班人員回報,於02時50分「漁oooo」入花蓮漁港時,由花蓮漁港安檢所2員安檢人員發動檢查,經吳姓船長告知於花蓮海域捕獲1隻巨口鯊,並已由船長通報相關單位。本案後續由第一二岸巡隊管制待日間聯繫漁業署查報員至現場紀錄,並於紀錄後將漁獲交由船主自行拍賣。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1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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