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10月20日21時45分,第三海岸巡防總隊白沙屯安檢所守望中士黃昱萌發現1台黑色轎車於白沙屯漁港岸際受困,隨即通報安檢所內備勤人員前往處置,21時47分,白沙屯安檢所所長蕭國志上尉等4員抵達發現位置,確認現場人員無立即性危險,並立即協助將車輛拖離受困,21時48分,第四巡防區執行長沈文一接獲白沙屯安檢所守望中士黃昱萌通報上情,21時49分,勤指中心118系統接獲苗栗縣政府消防局轉民眾通報:於白沙屯漁港旁有一車輛受困沙灘,車上有2人,請本署協處,21時50分,執行長沈文一通報第二(龍港)機動巡邏站中尉黃仲平上情及前往協處,21時53分,管制官吳詩仁回報召集人簡明勝上校上情,21時55分,蕭國志上尉聯繫通苑區漁會常務監事陳廣雄先生協處,21時58分,苗栗縣通霄消防隊抵達現場,22時,白沙屯派出抵達現場協處,22時05分,第二(龍港)機動巡邏站巡邏組黃仲平中尉1組4員抵達現場,22時08分,白東里巡守隊1車4員抵達現場,22時10分,通苑區漁會常務監事陳廣雄先生抵達現場,並駕駛曳引機協助將受困車輛拖帶離開,22時28分,受困車輛已由曳引機拖帶離開,並確認人、車均安全,白沙屯安檢所人員返回安檢所,第二(龍港)機動巡邏站恢復正常勤務,通苑區漁會常務監事陳廣雄等7員離開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