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10月23日12時30時,彰化機動查緝隊策動1名越南籍外勞男子范○情非法入境前往彰化查緝隊隊部自首,並即時確認真實姓名、合法來臺時間、地點及是否涉及在臺灣不法相關案件查證等,以及偵訊偷渡來臺打工過程,12時35分,第四巡防區管制官陳信宏接獲彰化機動查緝隊回報上情,12時50分,彰化機動查緝隊查緝員開始製作筆錄;14時50分筆錄製作完畢並整卷完成,經初部詢問范嫌供稱於102年7月搭乘漁船非法入境台灣,但無法辦識正確上岸地點,另查證相關情資無涉及不法刑事案件等,全案將於15時50分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