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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緝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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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崇德隧道口南方有獨木舟15艘違規下水

107年8月20日06時20分,東部分署第一二岸巡隊板下守望人員發現崇德隧道口南方距岸約250公尺海域獨木舟15艘違規下水。06時50分,板下安檢所所長回報,違規獨木舟及人員已上岸,經清查為15艘28人,未依花蓮縣政府公告水域遊憩活動通行區域(於板下下水點至崇德隧道口段通行水域50公尺內通行),違規獨木舟位於通行水域距岸約250公尺。06時58分,板下安檢所所長向獨木舟帶團教練告知違規行為,將依違反花蓮縣政府公告水域遊憩活動航行水域(106年9月14日府觀産字第1060174031B號)函送裁處。07時10分,板下安檢所所長將相關事證蒐證完畢,後續將由第一二岸巡隊依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及第60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函送花蓮縣政府裁處。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18/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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