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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約僱人員公開徵才

人員類別:僱用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薪資:約新台幣3萬1千元(不含加班費)
工作地:新北市
(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公告期間:108年3月13日至108年3月28日

資格條件:
1.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領有畢
業證書者。
2. 具有與船舶航儀、雷達、無線電通信設備等自力維保執行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3. 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者,優先考量。
4. 辦理無線電通信設備維保,另具有影片剪輯能力或影像美工處理能力或資訊相關軟硬體技術優先考慮。
5.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第28條規定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擔任船舶航儀、雷達、無線電通信設備等自力維保執行、協助工作。
報名方式:
一、檢具文件
1.履歷表(附照片)
2.國民身分證(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4.相關及格證書、證照(影本)
5.退伍令(影本)
於108年3月31日前逕寄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
巷20號3樓人事室(信封註明欲應徵之職務及日、夜間
聯絡電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斟酌以上資料準備時間,證件不齊或逾期報名均不予受理,不再通知補件。
二、本分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及專長等資格條件,擇
優電話通知口試,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備取人員造列候用名冊(依面試成績排定順序名次),
俟同職務人員出缺時進用,自甄選結果確認之翌日起
算3個月為限。
四、簽約手續分二階段進行,完成第一階段試用簽約手續
後,試用3個月,經考核不適任勤務職者,即予解約
;經考核合格者,繼續僱用。
五、聯絡人:駱科員 聯絡電話:02-28053990#362702
  • 資料來源:海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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