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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救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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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蘭嶼朗島村有民眾溺水救援情形

108年8月3日14時36分,東部分署118海巡服務系統接獲臺東縣消防局轉民眾通報,台東縣蘭嶼鄉朗島村(朗島海灣)有民眾溺水情事,目前由現場民眾協助救援中。14時46分,開元安檢所小隊長1車4人抵達現場,蘭嶼消防分隊1車2人亦同時抵達現場,且看見該溺者由當地民眾協助救起,並由消防隊隊員接手搶救。14時50分,該溺者由救護車送往蘭嶼衛生所搶救。15時05分,溺者抵達衛生所實施搶救中。17時23分,經蘭嶼衛生所鄭主任表示,因溺者未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依衛生福利部「離島地區未具中華民國籍之緊急傷病患後送台灣本島就醫處理原則」,若因非執行我國公務所致者,其醫療後送原則,包括優先選擇在地醫療、協助自費返回其所屬地接受醫療治療、協助自費後送台灣本島接受醫療治療;另經聯繫溺者家屬表示同意自費(60萬)以民間航空實施後送事宜,並經協調執行「協助自費後送台灣本島接受醫療治療」之項目,獲覆最快將於明4日午時,方有航班執行後送任務,惟家屬考量救援時效,故同意以海巡艇方式實施醫療後送事宜。17時25分,第十巡防區指揮部指管長持續聯繫海巡署勤指中心執勤員,協請向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詢問有關離島傷患,如未具中華民國國籍身份將如何執行後送等相關事宜。17時30分,第十五海巡隊接獲蘭嶼衛生所醫療後送申請單,並由副隊長指派綠島駐地PP-3568艇緊急出艇,前往執行後送任務。17時51分,指管長接獲海巡署勤指中心通報,經詢問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表示,依衛生福利部「離島地區未具中華民國籍之緊急傷病患後送台灣本島就醫處理原則」,故無法執行空偵機後送任務。18時10分,巡防艇(1艇6人)自綠島南寮漁港出港前往蘭嶼執行醫療後送任務。20時20分,巡防艇進入蘭嶼開元漁港。20時29分,蘭嶼衛生所救護車抵達蘭嶼開元漁港客貨輪碼頭,並隨即將溺者、友人及隨行醫護人員接運上艇,於21時02分,出港前往台東富岡漁港。21時18分,教育部台東聯絡處來電詢問,有關本案溺者後送情形,同時協請本分署人員後送至富岡漁港時,通知其知悉。23時20分,台東縣消防局救護車抵達富岡漁港客輪碼頭待命。23時30分,海巡艇抵達富岡漁港客輪碼頭,由台東縣消防局及隨行醫護人員將溺者及其友人接運上救護車。23時50分,將溺者載往台東馬偕紀念醫院實施治療。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1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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