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公告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約雇人員公開徵才

人員類別:僱用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名額:正取2名、備取2名
薪資:約新台幣3萬1仟元(不含加班費)
工作地:基隆市
(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249號)
公告期間:108年9月19日至108年10月3日

資格條件:
1. 公立、軍事或立案之私立高職(中等)以上學校輪機、造船等相關科系,領有畢業證書者。
2. 具有與下列事項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1) 船舶定保、歲修、海損及相關設備等自力維保之執行事項。
(2) 船舶備料籌購之協助事項。
(3) 報廢船舶、機件處理之協助事項。
(4) 船舶管理及事故調查之協助事項。
3. 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第28條規定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擔任船舶保養、歲修、備料籌購、修前驗估、AEC設備操作、船舶管理及海損事故調查等之協助事項。

報名方式:
一、檢具文件
1.履歷表(附照片)
2.國民身分證(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4.相關及格證書、證照(影本)
於108年10月3日前逕寄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3樓人事室(信封註明欲應徵之職務及日、夜間聯絡電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斟酌以上資料準備時間,證件不齊或逾期報名均不予受理,不再通知補件。
二、本分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及專長等資格條件,擇優電話通知口試,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備取人員造列候用名冊(依面試成績排定順序名次),俟同職務人員出缺時進用,自甄選結果確認之翌日起算3個月為限。
四、簽約手續分二階段進行,完成第一階段試用簽約手續後,試用3個月,經考核不適任勤務職者,即予解約;經考核合格者,繼續僱用。
五、聯絡人:馬科員 聯絡電話:02-28053990#362704


  • 資料來源:海巡署

    回頁首
    回上頁
    lp.xsl:TableLP,cp.xsl:FCP
    關閉頁腳選單 Close Fat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