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none
常用關鍵字搜尋 出海申請 線上申辦 艦艇 人才招募 海巡機關
home-nav-none
title-none
公告招領拾得物清冊乙份(如附件),請失主於109年4月4日公告招領期滿前,攜帶國民身分證、本人印章前來本分署(岸巡隊、安檢所)認領,逾期即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