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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聘用電信管理員公開徵才

人員類別:聘用人員
職稱:電信管理員
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薪資:約新台幣3萬2千元整(不含加班費)
工作地:新北市
(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公告期間:108年11月11日至108年11月25日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
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
重要工作經驗兩年以上者。
2. 具有交通部核發合格執業執照,船舶電信人員考試及格
證書或通(限)用級GMDSS值機員、通用級話務員以上證照。
3.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具有海上經歷、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者,優先考量。
4. 具有電信報務器材使用、管理專才。
5. 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第28條規定情事之一者。
6. 依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優先進用具原住民者。
7. 未具雙重國籍及無不良前科者。

工作項目:擔任有(無)線電通信、「全球海上遇險及搜救系
統」及其他相關設備之管理、操作、機具維護與
其他協辦事項。

報名方式:
一、檢具文件
1.履歷表(附照片)
2.國民身分證
3.最高學歷證明
4.相關及格證書、證照
5.具原住民身分者應檢具身分證明文件
於108年 月 日前逕寄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
巷20號3樓人事室(信封註明欲應徵之職務及日、夜間
聯絡電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斟酌以上資料準備時間,證件不齊或逾期報名均不予受理,不再通知補件。
二、本分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及專長等資格條件,擇
優電話通知口試,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備取人員造列候用名冊(依面試成績排定順序名次),
俟同職務人員出缺時進用,自甄選結果確認之翌日起
算3個月為限。
四、簽約手續分二階段進行,完成第一階段試用簽約手續
後,試用3個月,經考核不適任勤務職者,即予解約
;經考核合格者,繼續僱用。
五、聯絡人:馬紹容 聯絡電話:02-28053990#362704


  • 資料來源:海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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