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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救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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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南興溪口南岸發現1艘膠筏遭湧浪推打擱淺

108年12月25日18時43分,第十巡防區指揮部指管長接獲東部分署第一三岸巡隊大武安檢所小隊長轉民眾黃先生報案稱,其於台東南興溪口南岸發現1艘膠筏,因海象不佳遭湧浪推打上岸擱淺,請本分署派員協處。確認南田雷達及守望該區域是否有監控近岸作業,並查詢相關基本資料,及聯繫船長確認是否安全,另將上情通報船筏設籍港及當地漁會協處。現場如未發現船長或有失蹤之虞,可能為海難案件,請通知空偵及相關單位啟動救生救難機制。18時46分,管制官通報第十五海巡隊值日室隊員派遣線上巡防艇前往協處。18時49分,指管長撥打電話聯繫吳船長詢問是否有發生船筏擱淺情事,吳船長表示「吳」船目前擱淺於南興溪口南岸岸際,與船員等2員均安全上岸且已離開現場,隨即掛斷電話。18時51分,管制官再次聯繫吳船長詢問相關情形並說明本分署人員處置情形,獲覆目前人員均已離開現場,且口氣不佳並表示要趕往大武火車站搭車返回屏東縣林邊鄉,隨即掛斷電話,後續再撥打5-7通電話欲瞭解擱淺及離開原因,皆無人接聽。18時55分,大武安檢所小隊長1車4人及南田守望哨1車2人抵達現場,發現1艘膠筏擱淺,經查看船身完整,惟底部膠管有破損情形,另檢視船上無相關可疑物品,船身周遭未發現漏油狀況。19時,管制官通報「吳」船設籍港高雄汕尾漁港安檢所小隊長,並請其通報當地漁會協助聯繫吳船長,瞭解後續處置事宜。19時03分,大武安檢所小隊長聯繫吳船長得知,船長與另一名船員將搭乘19時05分班次列車,預計20時抵達屏東林邊火車站。19時05分,第一三岸巡隊檢管科員將上情通報臺東縣政府漁業科承辦人員,惟電話均無人接聽。19時08分,第一三岸巡隊李隊長指示請大武安檢所及第三機動巡邏站大武前推組人員輪班於現場岸際實施戒護船筏動態,避免「吳」船因湧浪拍打造成船身損壞情事及發生漏油情形。19時15分,第一三岸巡隊李隊長通報第七巡防區指揮部陳副主任上情,請其協助透過當地漁會聯繫吳船長瞭解「吳」船後續處置事宜。19時18分,經大武安檢所小隊長撥打吳船長電話後得知,吳船長及船員等2員約在18時20分遭湧浪拍打至岸上擱淺,隨即步行至附近住宅尋求協助,並請其載往大武火車站搭車前往屏東縣林邊鄉,另委由鄭先生協助聯繫當地廠商處理「吳」船後續移置事宜,惟無告知須託運至何處及存管方式,將於明(26)日再次與吳船長實施聯繫。19時20分,第一三岸巡隊檢管科員經多次聯繫臺東縣政府漁業科承辦人員,惟電話均無人接聽。19時35分,指管長聯繫吳船長之姪子,請其協助聯繫吳船長獲覆,因吳船長搭乘火車中訊號不穩,故無法聯繫,另請吳先生代為告知吳船長,本分署人員於現場均有實施蒐證及協助戒護事宜,若吳船長後續有保險理賠之需求,本分署可提供相關證明,並對其實施電話慰問,吳先生表示感謝本署協助。19時38分,第一三岸巡隊科員聯繫臺東縣政府漁業科承辦人員,其表示該案未屬港區發生之案件,且已擱淺於岸上,請本署將上情回報東部航務中心知悉。20時05分,管制官聯繫汕尾安檢所小隊長瞭解後續「吳」船處置事宜獲覆,吳船長表示後續委由鄭先生處置,惟尚未規劃將拖運至何處及後續處置,將於明(26)日再次聯繫鄭先生討論相關處置事宜。21時35分,巡防艇抵達南興海域,惟因海象不佳及「吳」船已擱淺於岸際,故先行恢復一般巡邏勤務。本案經查「吳」船於今(25)日09時58分出新港漁港,船員為本國籍2員作業方式為叉手網及流刺網(捕鰻苗),並持續以航速6節沿近岸1-2浬往南航行,航行期間全程由雷達及守望實施監控及交接,期間並無脫鎖或航外,且周遭並無任何船筏;另詢問吳船長係於約18時20分行經南興溪出海口海域時,因機械故障失去動力,故遭湧浪拍打上岸,造成船底膠管破裂擱淺於岸際,當時有撥打本署118報案專線,惟未撥通,且於該處岸際揮手求救均無人發現,因天色昏暗及不熟當地且加上有要事處理,故先離開擱淺地點至大武火車站搭車,期間未再撥打電話給予任何單位求助。經查118專線該時段均無相關報案來電,另該處距南田守望哨約2公里,且因夜色昏暗及林木、消波塊阻擋,故守望哨人員無法發現擱淺情事。目前「吳」船由大武安檢所小隊長1車2人於現場實施戒護,將持續由第三機動巡邏站及大武安檢所巡邏組定時前往查看船筏動態;本案後續由第一三岸巡隊、臺東縣政府、東部航務中心管制吳船長及鄭先生有關「吳」船後續移置事宜。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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