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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緝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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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漁港查獲有民眾遭限制出海仍搭乘賞鯨船

109年4月11日09時40分,東部分署第一二岸巡隊花蓮漁港安檢所隊員輸鍵「多o」賞鯨船(以下簡稱「多」船)乘客名單時,安檢資訊系統顯示1名男性民眾遭桃園地方檢察署限制出海在案(因違反證卷交易法)。09時45分,聯繫桃園地方檢察署法警室告知上情,獲覆請本分署人員於「多」船進港後,勸導其限制出境(海)期間均不可搭船出海。10時15分,「多」船當前位於花蓮漁港港嘴,研判即將返港。10時33分,「多」船進花蓮漁港,由花蓮漁港安檢所小隊長等3員實施人員清點無誤(船員2員、乘客25員);另針對簡姓民眾實施身分核對,確認為當事人,隨即由小隊長告知簡姓民眾因違反證卷交易法遭桃園地方檢察署發布限制出海,勸導限制出海期間均不可搭船出海,上述勸導事項民眾表示瞭解會多加注意,隨後離開現場。本案後續由第一二岸巡隊循業管陳報相關資料,本案報結。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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