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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緝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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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漁港查獲有賞鯨船乘客遭限制出海

109年6月14日11時,東部分署第一二岸巡隊花蓮漁港安檢所輸鍵「鯨o」賞鯨船(以下簡稱「鯨」船)乘客名單時,發現安檢資訊系統顯示1名黃姓民眾遭臺北地方法院發布限制出境(海)。11時24分,花蓮漁港安檢所小隊長聯繫臺北地院林書記官,獲覆「鯨」船進港後,請本署向該民眾勸導於限制出海期間均不可搭船出海,宣導完畢後即可讓該員離開。11時50分,「鯨」船停靠花蓮漁港賞鯨碼頭,由花蓮漁港安檢所溫小隊長等5員實施人員清點無誤(船員3員、乘客67員),並針對黃姓民眾實施身分核對,確認為當事人,並由小隊長勸導該民眾於限制期間均不可搭船出海,獲覆將會多加注意,人員離開賞鯨碼頭,本案後續由第一二岸巡隊循業管陳報相關資料。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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