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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緝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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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漁港查獲賞鯨船有民眾遭限制出海

110年02月14日10時18分,第九巡防區指揮部管制官接獲花蓮漁港安檢所隊員回報,輸鍵「鯨o」賞鯨船(以下簡稱「鯨」船)乘客名單時,安檢資訊系統顯示,1名美國籍民人遭台中地檢署發布限制出海。10時45分,指管長以電話聯繫臺中地方檢察署鍾檢察官並告知上情,其表示瞭解並請本署人員於「鯨」船進港後,向該外籍乘客勸導於限制期間不可搭船出海,宣導完畢後即可讓該員自行離開。11時43分,「鯨」船停靠花蓮漁港賞鯨碼頭,由花蓮漁港安檢所小隊長等4員實施人員清點無誤(船員3員、乘客49員),針對該外籍乘客實施身分核對,確認為當事人,並向其宣導於限制出海期間不可搭船出海,該員表示瞭解會多加注意並離開賞鯨碼頭。本案後續由第一二岸巡隊循業管陳報相關資料;本案報結。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2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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