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救難
110年5月7日21時58分,第九巡防區指揮部管制官接獲花蓮縣消防隊劉隊員以市話通報,於臺11線60公里處(花蓮石門遊憩區)疑似民眾落海,請本署派員前往救援。22時07分,第一二岸巡隊石梯漁港安檢所小隊長1艇3人駕駛90P橡皮艇,由石梯漁港前往協助救援。22時08分,第一二岸巡隊石梯漁港安檢所小隊長1車4人抵達現場救援。22時11分,花蓮縣消防局第二大隊豐濱分隊1車2人抵達現場救援。22時14分,花蓮石門遊憩區距岸約50公尺發現溺者,面部朝下無意識;另第一二岸巡隊八二中隊副中隊長2車8人抵達現場救援。22時22分,海巡艇抵達石門遊憩區東方1.2浬,經現場評估距岸過近無法前往救援。22時20分,由石梯漁港安檢所小隊長及第一(新社)機動巡邏站小隊長著救生裝備並繫上浮水繩及攜帶救生圈下水救援。22時30分,將溺者救上岸,並對溺水人員實施CPR。22時32分,因視線不佳無法前往救援,返抵石梯漁港。22時50分,花蓮縣消防局第二大隊豐濱分隊救護車,將落水民眾送往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豐濱原住民分院救治。23時05分,第一(新社)機動巡邏站線上巡邏組副站長1車2人抵達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豐濱原住民分院。23時26分,司法小隊小隊長1車2人抵達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豐濱原住民分院,由第一二岸巡隊管制後續相關事宜。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21/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