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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應徵「後勤科技士職務代理人」

一、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二、官職等:約僱五等。 三、資格條件: (一)大專(土木工程相關科系)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者。 四、工作項目: (一)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二)公文處理及辦理相關設施維護等作業。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地址: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六、有效期間:公告兩個禮拜。 七、約用其間:自報到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一日止即無條件解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援助(救濟)。 八、聯絡人及檢具文件(詳如附件)
  • 資料來源:海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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