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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難災害防救業務計畫之目的與海巡署實施災害緊急應變辦理事項
海難災害防救業務計畫之目的與海巡署實施災害緊急應變辦理事項如下:
一、目的:預防海難災害發生或減低海難災害損害。
二、海巡署實施災害緊急應變辦理事項:
(一)海上船舶海難之蒐證、處理事項。
(二)海難之船舶、人員及海上失事之航空器、人員之搜索、救助及緊急救護事項。
(三)於發生災害之海域,立即蒐集海難災情,並依海難災害事故緊急通報作業規定通報。
(四)海岸管制區之警戒及秩序之維護。
(五)協助執行船舶海難海洋污染應變處置。
(六)協助航政或港口經營管理機關(構)執行必要之海上交通疏導及管制措施。
(七)協助執行救難人員、物資、遇難人員之緊急運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