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回上頁
友善列印
Facebook分享
Line分享

查緝成效

title-none

花蓮漁港查獲賞鯨船乘客限制出海協助處理

111年9月15日11時38分,第九巡防區指揮部管制官接獲第一二岸巡隊花蓮漁港安檢所值班回報,安資系統輸鍵「多o」賞鯨船(以下簡稱「多」船)乘客名單時,顯示溫姓男子遭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發布保護管束。11時39分,花蓮漁港安檢所小隊長聯繫臺灣花蓮地檢署蔣姓觀護人,獲復目前溫男因毒品防治條例(假釋期間)受保護管束,應向觀護人提出申請報備才可出海,因未向觀護人申請報備即出海,待進港後請本署同仁通知溫男與所屬觀護人聯繫。11時40分,管制官將上情回報本分署勤指中心知悉。11時41分,第九巡防區指揮部管制官指揮線上巡防艇實施艇用雷達監控。11時42分,管制官要求加強「多」船監控並落實交接,另通報花蓮漁港安檢所於「多」船進港時加強安檢及核對人員身分。12時2分,「多」船入花蓮漁港。12時16分,「多」船泊靠花蓮漁港賞鯨碼頭,由花蓮漁港安檢所小隊長等2員實施人員安檢(船員3員、乘客34員),實施溫男身分核對無誤,隨即要求溫男聯繫所屬觀護人,並宣導於保護管束期間應向觀護人提出申請報備才可出海,該員表示瞭解並離開賞鯨碼頭。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22/09/19

回頁首
回上頁
lp.xsl:NoDeptLPRwd,cp.xsl:NoPoCpRwd
關閉頁腳選單 Close Fatfooter